看了大名鼎鼎的iphone,一个追求时尚的同事操在手上,像一块很薄的长方糕点,特别是屏幕上显示高清晰度的食品照片的时候更像。
更令人惊奇的是,看起来它只是一个屏幕,没有按键,同事拿住它在上面摸了几下就出来了一张风景照,再摸就换了一张。
当同事打开百度搜索后,我拿在手中,很轻,然后感到似乎我在使用我的X60在上网,网页上的条目显示很清晰,字体也很大,阅读起来一点也不吃力。
于是,我似乎想到我不久就会抛弃我的X60,而使用iphone,我办公就用它,写文档依然使用word,但是,不再敲键盘了,使用手指在花哨的扑克背面画着文字和图形;想听音乐的时候我就在某个角落点两下;想炒股的时候调出行情软件,分析一番,又在某处点两下,就出来一个交易软件;想在网上买东西更容易了,调出网页只需要再摸几下就行了;甚至,我在开网店,有客户了,iphone说“客户找你”,于是拿起iphone,使用即时通讯工具软件,看到客户头像,她在说她的需求,沟通后,我找到物流公司,物流公司不到5分钟就上门取货,准备运给刚才交谈的客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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